进口商品数据如何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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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成员的进口数据通报已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成功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系统成员,办理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时,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在首页“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服务中,可通过“操作指
系统成员的进口数据通报
已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成功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系统成员,办理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时,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 www.gds.org.cn,在首页“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服务中,可通过“操作指引”查看流程,或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查看操作视频,按指引完成通报。
非系统成员的通报
未申请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需先做企业认证: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查看实名认证流程,认证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服务按指引办理通报。
通报后的共享
企业提交进口商品数据后,开通“应用市场——微信共享、京东共享和百度共享”服务,即可在对应扫码软件中查询到商品信息。
实务提示
进口商应区分自身是否为系统成员,选择对应路径。若对认证或通报流程不清,可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或向商品条码服务渠道咨询。
(如需进一步了解商品条码相关业务,可联系益会员条形码服务网:网址 chuangdaoren.com,服务电话 4008880951,微信 13141019831。该站提供条码申请、胶片制作、商品二维码及产品追溯等咨询与办理指引。)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流程及政策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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