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做产品信息通报?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企业在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并为商品编制商品条码后,应通过中国商品条码服务网站www.chuangdaoren.com或“中国编码APP”通报商品编码信息,进行线上时时管理与维护,即时满足通报要求,实现商品信息的官方平台查询、手机扫码展示、全球查询,并可应用商品二维码、UDI数据备案、产品追溯等服务,能够有效保障商品上市流通。
咨询专线:400-8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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