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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非零售商品的标识代码
非零售商品,主要是指不通过POS扫描结算的用于配送、仓储或批发等操作的商品。一个装有24条香烟的纸箱、一个装有40箱香烟的托盘都可以作为一个非零售商品进行批发、配送。
非零售商品的标识代码可以采用EAN/UCC-13或EAN/UCC-14结构,如图14所示。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说明:
(1)指示符只在EAN/UCC-14中使用,赋值区间为1-9,其中1-8用于定量贸易项目,9用于变量贸易项目。最简单的编码方法是随包装级别的依次增大而从小到大依次分配指示符的数值,即将1,2,3……,8依次分配给贸易单元的不同级别的包装组合。
(2)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
(3)商品项目代码由企业分配。
(4)校验位由前12位数字计算而得。
不同包装类型的商品的代码选择方案如表3所示。
不同包装类型的商品标识代码的编码示例见图15:
第二步:非零售商品的条码标识
非零售商品的条码标识有三种:如EAN/UPC条码、ITF-14条码和UCC/EAN-128条码。厂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条码符号。以图15为例进行说明:
1、当编码方案采用EAN/UCC-13代码时,条码标识可以选用EAN/UPC条码、ITF-14条码和UCC/EAN-128条码中的任意一种。
(1)采用EAN/UPC条码表示。EAN/UPC条码既可以表示零售商品,也可以表示非零售商品。二者用法相同。
(2)采用ITF-14条码表示。ITF-14条码只用于不经过POS扫描结算(可直接用于仓库)的非零售商品的包装上。该条码符号较适合直接印制于瓦楞纸或纤维板上。
(3)采用UCC/EAN-128条码表示。UCC/EAN-128条码是ANCC全球统一标识系统中惟一可以用于表示附加信息的非定长条码符号,且应与应用标识符连用。
2、当编码方案采用EAN/UCC-14代码时,条码标识可以选用ITF-14条码和UCC/EAN-128条码中的任意一种。
(1)采用EAN/UCC-14条码表示
(2)采用UCC/EAN-128条码表示
第三步:应用标识符的使用
当用户出于产品管理与跟踪的要求,需要对具体商品的附加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及批号等特征进行描述,应采用应用标识符。
应用标识符(AI)是有2位或2位以上数字组成的字符,用于标识其后数据的含义和格式。如表4所示。
附加信息代码的条码标识须采用UCC/EAN-128条码。图16表示了商品标识代码为169012360046,保质期至2005年1月1日,批号为ABC的非零售商品的条码符号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