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s://www.chuangdaoren.com | 发布:2009-03-13 | ID:4847
国内生产的卷烟(包括内销和出口卷烟)的箱包装、条盒包装和小盒包装都必须印刷(或粘贴等)符合要求的条码标识,并满足唯一性、稳定性和可识别性要求。
国家烟草局为进一步规范卷烟条码的使用,保证卷烟生产、销售信息统计的准确性,制定了《卷烟条码使用规则》(试行)。通知指出,规范使用卷烟条码是卷烟生产、流通领域有关信息传递、采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国家烟草局现已引用卷烟条码作为卷烟产品代码,成为行业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采集相关数据的重要技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