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s://www.chuangdaoren.com | 采集时间:2026-10-07

1. 系统成员编制箱码、物流单元条码,需要再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吗?

已经获得了厂商识别代码的系统成员,在需要编制箱码和物流单元条码时,无须再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单独申请,只需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按照相关标准编制即可。

2. 非零售商品的编码可用哪种条码符号表示?

非零售商品可采用EAN/UPC、ITF-14、GS1-128、GS1DataMatrix、GS1 QR。对码制的选择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综合考虑,如希望商品也可通过零售POS 端结算,应采用EAN/UPC 条码,如需要对变量非零售商品的属性信息进行编码,则应选择可编码应用标识符的码制,如GS1-128 或二维码。

3. 商品条码除了应用于条码扫描以外,还可应用于哪些主要场景?

商品条码由供机器识读的条码符号和供人识读的一串代码两部分组成。条码符号应用于从生产到消费端的整个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条码扫描活动(如零售结算、商品信息查询、物流作业扫描等),以提高商品识别和物流作业效率。
而供人识读字符(条码符号中的一串代码)是该商品全球唯一的“身份证号”,也是机器识读条码符号的结果,是企业建设商品数据库,实现商品品类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市场营销等信息系统应用以及系统间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关键字。因此,凡是有产品统一编码需求的,都可以通过注册使用商品条码来实现。

4. 商品上已有合格的商品条码,是否可以为该商品再次分配商品条码?

不可以。根据商品条码源头赋码、终生不变;一方赋码、多方应用的总体原则,如果商品上已有商品条码,在商品及其包装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该商品再次分配商品条码。

5. 如何为多包装零售商品编制代码?

多包装是在销售点以单个销售单元出售的一组贸易项目(相同或不同),其中内含的商品不能单独销售,必须整件购买。通常采用13位代码结构,内含商品无需单独编制代码。

6. 如何为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编码?

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是指由多个不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如进店销售的洗发水+ 护发素组合包装商品。通常采用13位数字结构,但不能与包装内所含商品的代码相同。

7. 如何为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编制代码?

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是指由多个相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商品,视为一个整体零售单元,例如超市销售的整箱牛奶作为一个零售单元整体销售。通常采用13位代码结构,但不能与包装内所含商品代码相同。对应整体销售单元商品条码也具有唯一性,不可重复。如下图。

8. 如何制作条码数字胶片?

线上制作方式或现场制作
线上制作:

  1. 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从“应用市场—胶片制作”处下单,支付完成即可在“数字胶片
    订单”处下载胶片文件,同时可查看电子发票开具状态。
  2. 登录“中国编码APP”,点击“条码胶片”,勾选商品条码编码,选择合适的放大系数,支付费用后完成下单胶片,可在“条码胶片”处下载胶片和发票。
    ​可用手机“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查看条码胶片订单操作流程。
    现场制作:需前往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

9. 如何获取条码胶片?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推荐使用条码胶片,因其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条码印制质量。条码胶片是指承载条码符号(条、空+ 数字)的载体,条码胶片分为数字版和实物版。根据企业需要,可选择线上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现场制作。

10. 数据载体?

数据载体承载编码信息, 用于自动数据采集(AuTo DaTaCaptuer,ADC)与电子数据交换(EDI&XML)。一维条码(EAN/UPC条码、ITF-14 条码、UCC/EAN -128 条码)、二维条码、EPC 标签等数据载体都可以承载编码信息。

11. 如何快速获取零售商品条码?

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条码卡登录,输入条码卡卡号密码等信息,依次点击“进入企业后台”——> “产品管理”——>“添加产品”,添加产品信息时,根据企业产品自身情况选择零售商品、定量非零售商品或变量非零售商品,商品条码处会自动显示厂商识别代码,后面补齐到第12位,点击其他空白处,出现“确认”提示,或者点击商品条码后的“自动编码”,确认即可出现完整条码。

12. 什么是零售商品?

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单个独立最小销售单元(例如,一包牛奶)或一件单个不可拆分的系列组合商品(例如,一箱牛奶),一般通过销售终端扫描结算。

13. 系统成员获取的厂商识别代码可编制哪些条码?

系统成员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可为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代码、资产、服务关系等项目编制条码。

14. 注册了系统成员可以有多少个条码使用?

零售产品条码为13位数字,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位组成。厂商识别代码由7~ 10 位数字组成,商品项目代码由 5 ~ 2 位数字组成,商品项目代码数量即企业编码容量。目前编码中心与企业发放的是9位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为3位,可以编1000个条码号用在企业一千种产品上。

15. 什么是箱码?

箱码是使用在商品外包装箱上,用于商品分拣、仓储、批发、配送等流通过程中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专用条码符号,专业术语称为储运包装商品条码(详见GB/T 16830)。可以采用EAN/UPC 条码、ITF-14 条码和GS1-128 条码三种码制表示。

16. 13位码和14位码的区别

13位商品条码是指全球贸易项目代码,用来标识作为独立单元结算的零售商品,或内部包含多个相同的零售商品,但是作为一个独立零售单元结算的商品包装,主要应用于零售端通过POS结算。
14位商品条码是指在全球贸易项目代码前加指示符的商品条码。指示符1~8的14位代码用于标识定量非零售商品,如物流管理过程中整箱包装项目;指示符为9的14位代码用于标识所含物品以基本计量单位计价的变量非零售商品,流通过程中通常需要标识带有应用标识符的附加信息。

17. 商品条码的前缀码690~699有什么含义?

前缀码 690~699 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标识代码,以这些前缀码开头的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和管理的。

18. 如何编制零售商品条码?

系统成员根据需求遵照国家相关标准,在已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基础上编制有效商品条码,须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 通报编码信息。
如:EAN-13 条码,是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位共同组成的13 位数字。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自行分配,尽量按流水号顺序分配;校验位用于检验整个编码的正误,企业无需自行编制。

19. 系统成员计划向市场投放一批新产品,需要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吗?

不需要。如果系统成员有一批新产品需要使用商品条码(EAN-8 条码除外),只需自己给新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就可以了,不必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但编好代码后,需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或中国编码APP通报新分配产品的编码及产品自身相关信息。

20. 商品包装上的配方或功能等发生变化,需要重新编制条码吗?

需要。当商品包装上的配方或商品功能发生变化,需要分配新的商品条码。例如某零食配料中新添加了坚果,该坚果是一种过敏原,影响消费者使用,需对其分配新的商品条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