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二维码扫描结果有哪些信息?
扫描结果可展示商品信息状态、商品基础信息、企业基础信息、扩展信息等。
2. 如何查看商品是否已开通商品二维码?
系统成员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条码卡登录,依次点击“进入企业后台”→“产品管理”→“商品二维码”,可查看所有已激活商品二维码的相关信息。
3. 如何正规填写产品信息通报内容?
请访问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条码卡登录,依次点击“进入企业后台”→“产品管理→产品添加”进行产品信息通报。
需要注意的是:
1、是否公开的勾选,若希望被中心官网或微信查询到产品信息,请选择“是”;
2、包装指示符:零售商品包装指示符默认为0,如超市货架摆放的矿泉水;
3、商品条码,在号段基础上补齐至第12位,出现提示后点击“确认”或者点击“自动编码”得出13位条码;
4、规格,通常服装类产品为尺码,食品类则为净含量;
5、上市时间,是预计进入流通市场的时间。
4. 品牌名称不知道怎么填写?
为了保障企业录入品牌的准确性和便捷性,企业需在“产品添加”的品牌字段中进行“新增品牌”,实现同一品牌录入一次,供多条产品信息选择使用。
5. 为什么GS1注册平台发布不成功?
请通过“GS1全球注册平台”中的“产品列表”查看该产品数据的评分,如评分低于60,需对产品信息进行完善,当产品数据评分高于60时,才可成功发布。
6. “缺失产品”是什么?
缺失产品是“药监执法检查、工商数据备案、国际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市场调查机构、淘宝、微信、百度”等机构向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反馈的系统成员未能及时通报的产品信息,系统成员需及时补录数据,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7. 新产品上市,要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吗?
不需要。如果成员有一批新产品需要使用商品条码(EAN-8 条码除外),只需自己给新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就可以了,不必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编好代码后,需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www.gds.org.cn 通报新分配产品的编码及产品自身相关信息。
8. 箱码信息微信为什么查询不到?
建议您使用中国编码APP查询。其他第三方扫码软件,可能不支持14位箱码扫描。
9. 产品通报时名称是否要与包装上完全一致?
为了更好的满足消费者扫码体验,建议企业上传的产品信息与产品包装信息保持一致。
10. 如何取消未公开的条码信息?
访问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条码卡登录,依次点击“进入企业后台”→“产品管理”→“产品列表”,查找需修改的条码号,“是否公开”选项选择“是”。
11. 如何查看未公开的条码信息?
如果企业上传产品信息时选择了不公开,该信息则无法对外公开。
12. 如何查看我公司使用过哪些条码号?
如果您公司所有的产品信息都上传至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进入企业后台”可从“产品管理”下的“产品列表”处查看编码使用条数及所有的产品信息。
13. 条码卡上有多少产品信息可以上传?
您好,按照企业办理厂商识别代码的位数,可上传产品信息的数量不同,企业可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中的“产品管理——>产品列表”中查看具体的编码容量。
14. 通报商品信息时,“商品条码”最后一位如何填写?
系统中前12位由用户编写,第13位校验码由系统依据前12位自动计算生成。用户需检查商品条码的前12位数字输入是否正确,如准确无误则应同意页面提示的检验码。
15. GS1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可以在别的国家查询到吗?
目前,在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可以在GS1国际网站https://gepir.gs1.org/查询。但建议系统成员通过应用市场中的“GS1全球注册平台”发布到国际,更有利于在境外查询。
16. 已经是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不知道怎么登录平台?
请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领取条码卡,通过条码卡卡号、密码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
17. 条码卡激活
建议使用360极速模式、谷歌、火狐浏览器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初次登录页面会弹窗提示卡号未激活,“了解平台内容、阅读服务协议、完善企业信息”后完成激活,如还不能解决问题,也可与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联系,在激活页面就会自动带出联系方式。
18. 收到“缺失产品”通知,如何办理相关补缺手续?
系统成员首先要对缺失产品信息进行梳理,对于商品已进入流通市场,但未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产品信息的进行“信息补录”;对于尚未实际使用或编码不正确的商品条码,标记为“未启用”商品已退出市场流通的,标记为“已下市”。
19. 如何在官方渠道查询产品信息?
有三种方式可以查询产品信息。方式一: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方网站www.chuangdaoren.com,点击“条码查询”→“国内条码信息查询”→“查询产品信息”;方式二:直接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即可查询。方式三:通过中国编码APP查询。
20. 条码申请完了接下来怎么办?
1.条码办理成功后,可登录网上业务大厅,查看当前业务办理提醒,携带相关资料到企业注册地所在编码分支机构或其设立的条码地市机构领取条码证书及条码卡。
2.通过条码卡的卡号、密码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在“应用市场——>条码商桥”可以申请条码数字胶片,获得条码编号和供印制使用的图片文件。
3.完成产品信息通报:在“产品管理——>产品添加”,添加产品信息,完成产品信息通报;建议您在“应用市场”开通微信共享,可将产品信息及时同步至微信扫一扫。
4.联系有条码印制经验的印刷企业印制条码小样,将小样交由企业注册地所在编码分支机构进行条码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再批量印制产品条码及外包装。
21. 产品信息修改后,微信扫码数据未更新
请查看是否已开通“微信共享”服务,如未开通,则需要点击页面下方的“微信共享+”,立即开通;如果该功能已开通,则可在页面左侧“我的应用”中点击“微信共享”,在“同步列表”中进行手工逐条发布,可实现数据立即更新。
22. 做条码胶片需要什么信息?
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给系统成员的识别代码。
商品项目代码:由企业赋予产品的代码。
放大系数:条码符号的实际尺寸与标准尺寸(放大系数为 1.0)的比值。商品条码的放大系数范围为 0.80~2.00。
正片和负片的选择:条码胶片分为正片和负片,企业订制胶片应根据印刷的制版要求及工艺要求来确定正片或负片。一般凸版、平凸版或柔性版印刷选用负片;凹版、平凹版和孔版印刷则选用正片。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同时可为您提供条码胶片制作服务。
23. 编码中心网站搜索不到产品信息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产品信息后,且产品信息未设置不公开,可在当日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中国编码APP、条码追溯手机客户端等官方渠道查询。
24. 拿到胶片后,下一步需要做什么?
拿到胶片后,企业需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产品管理--产品添加”完成产品信息填写并提交。然后可将条码号与对应的胶片文件提供给有印刷条码经验的印刷企业打印小样,小样制作完成后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对印刷小样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再批量印制产品外包装。
25. 企业名称变更,现在提交产品信息,企业名称会更新吗?
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变更审核通过后,企业信息24小时后自动更新。
26. 微信扫描为什么没有图片?
通常情况下,产品信息通报时未设置保密,在通报成功当日即可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中国编码APP、条码追溯手机客户端等官方渠道查询;次日可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如需要通过微信“扫一扫”查询,则需前往“应用市场”菜单,开通“微信共享”服务。请检查图片是否符合微信展示要求,即图片分辨率需在800*800以上、白色背景、正方形,如仍有问题,可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咨询。
27. 如何下单箱码胶片?
28. 微信扫描条码时显示的其他信息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有关吗?
“微信扫一扫”展示页面上方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建议零售价、产品图片等主要信息经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方提供。页面下方其余内容来自微信相关服务商,如有疑问请及时通过页面底部的“意见反馈”与微信联系沟通。
29. 已经做好了胶片后续再做信息添加可以吗?
平台制作胶片后产品信息会自动同步至产品列表。如产品信息有调整可访问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登录,使用条码卡信息登录,进入企业后台,依次点击“产品管理”→“产品列表”→“产品名称”→“编辑”,修改产品信息后提交即可。
30. 电子胶片制作周期?
电子胶片在支付完费用后即可立即下载。
31. 产品分类找不到?
点击产品分类输入框,系统会自动弹出分类信息,在高级搜索处输入产品名称查找对应分类,此分类为国际标准分类,如果无法查找到精准的对应类别,可选择接近选项。
32. 胶片是否必须从编码中心制作?
胶片制作不是强制项。
33. GS1注册平台上传的信息,境外能查询到英文的信息吗?
GS1全球注册平台支持多语言版本的信息录入和查询显示。
34. GS1全球注册平台是做什么的?
GS1全球注册平台支持您将产品数据发布到物品编码协会的全球数据平台,有利于您的商品在境外查询与流通。
35. GS1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可以在别的国家查询到吗?
可以。各国或地区的编码组织在当地提供了该数据查询服务。
36. 电子胶片支付费用后,发票什么时候可以获取?
电子胶片的费用支付完成后,10个工作日即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37. 胶片丢失怎么办?
电子胶片可以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重新下载;如实物胶片丢失,需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重新制作。
38. 微信共享的同步列表里没数据?
请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反馈。
39. 条码能删除吗?
已通报的产品信息,不能再做“删除”处理了,只能在“产品管理”–“产品列表”中修改。
40. 产品信息已经上传,为什么产品列表中没有?
请确认您的产品信息是否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成功,如已上传,请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
41. 在线提交胶片订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下单胶片订单有几项注意事项:
一是在新建商品编码时,一般进入商超的13位条码选择零售,点击零售后,输入项目代码或在绿色编码列表中选中一个编码,再输入商品信息,提交胶片订单。
二是参数选择,放大系数尽量选择大的,但条码尺寸不能超过产品外包装预留的条码放置的区域。
42. 胶片是否必须,不做胶片为何扫不出产品信息?
胶片定制不是强制项。手机扫描不到产品信息有几方面原因,第一是生成的条码不合格,第二是产品信息要上传至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并不可勾选保密选项,第三是如需被微信扫描查询到产品信息,需开通微信共享。
43. 条码卡为什么被停用?
条码卡停用一般是由于企业的商品条码已到期,未申请续展。
44. 条码卡显示停用,怎么办?
条码卡的状态与商品条码有效性关联,如企业的商品条码到期后未进行续展,其条码卡则会停用。如厂商识别代码尚未被注销,请及时续展,条码卡可自动恢复。
45. 拿到条码卡下一步需要做什么?
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条码卡登录,依次点击“进入企业后台”→“产品管理”→“产品添加”,完成产品信息通报,同时还可使用一系列数据应用服务。
46. 已经是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不知道怎么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
请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领取条码卡,通过条码卡卡号、密码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
47. 登录条码卡号提示连接超时
建议使用谷歌、360极速、9.0及上版本的IE以及火狐浏览器登录。
48. 进口商品数据如何通报?
- 系统成员:(已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成功注册厂商识别代码),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方式→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服务平台www.gds.org.cn,在平台首页“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服务中,可通过“操作指引”查看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流程,或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侧二维码,查看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操作流程。
- 非系统成员:(未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厂商识别代码)办理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方式→首先需要做企业认证。可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右侧二维码,查看企业实名认证操作流程。企业认证审核通过后,登录中国商品信
息服务服务平台www.gds.org.cn;在平台首页“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服务中,可通过“操作指引”查看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流程,或请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进口商品数据通报操作流程。
企业提交进口商品数据后,开通“应用市场——>微信共享、京东共享和百度共享” 服务,即可实现以上扫码软件信息查询。
49. 企业已经完成产品信息通报,但是在用手机APP扫描商品条码时为何不显示产品信息?
首先,企业需要核实在进行产品信息通报时是否将产品信息设置为保密(产品信息设置为保密的情况下不支持扫码查询)。未设置保密的情况下,产品信息通报成功24小时后即可通过中国编码APP及条码追溯APP扫码查询产品信息;如果是通过第三方APP(微信、京东、百度)无法扫描出产品信息,则需要核实是否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成功开通了对应的共享服务。
如果按照上述方法未能解决问题,建议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寻求帮助,必要时可对条码符号印刷质量是否合格进行检测。
50. 制作条码胶片收费吗?
收费标准依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物编中〔2019〕23 号文件规定执行:胶片制作费¥32 元/ 张。
51. 如何申请制作胶片?
使用条码卡卡号密码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 ,前往应用市场开通“胶片制作”,点击“新建商品条码”选择零售或“编制外箱、非零售条码”,输入包装指示符、项目代码或在绿色编码列表中选中一个编码,输入商品信息,提交胶片订单按流程操作即可生成条码电子胶片。也可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现场办理。
52. 商品二维码是如何支持零售结算?
商品二维码中的信息包含GTIN,如果零售商的扫描设备和后台系统支持识读和获取GTIN,即可实现在零售结算环节中的应用。
53. 商品二维码的数据统计分析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统计全网商品二维码的访问记录,包括时间、地域、APP、设备类型等。
54. 商品二维码配置多个平台链接后,可直接打开指定链接吗?
可以。通过平台为二维码“配置”第三方链接后,通过APP扫码即可以直接打开指定店铺链接。
55. 如何开通商品二维码?
系统成员首次上传产品信息,开通商品二维码方法: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条码卡登录,依次点击“进入企业后台”→“产品管理”→“发布新品”,填写产品信息,并在页面下方“商品二维码”位置,勾选“免费激活”即可开通商品二维码,同时完成产品信息通报;
对于已添加产品,需要开通商品二维码的方法:依次点击“产品管理”→“产品列表”→“产品名称”→“编辑”,在页面最下方“商品二维码”处,勾选“免费激活”即可开通商品二维码。
56. 产品信息通报完成后,企业申请胶片还需再次提交产品信息吗?
目前需要。但后续会优化胶片和信息通报的结合。
57. 未来,批量上传产品信息是否增加上传图片的要求?
暂时未对批量上传的数据进行图片要求。但平台将逐渐对产品信息通报的各种渠道加强图片的引导上传。
58. 产品图片是否必须上传?
如果产品确实无图,可以手动标记“暂无图片”后提交,待产品外包装印制完成后在“产品管理”—“产品列表”处查找该产品,点击该条产品名称,在产品详情页面点击“编辑”,上传图片即可。
59. 新版本中的“自动编辑”是否可以生成条码图片?
不会。此功能只是辅助系统成员生成条码数字,如需生成图片,可进入“胶片制作”—“建新商品编码”按流程操作即可,或通过中国编码APP,在“条码胶片”处下单即可。
60. 新版产品分类如何填写?
用户选择新的分类内容即可,GPC也是四层类别,从大小到进行查找。数据管理上,包括查询和编辑则会以新数据新分类、老数据老分类原则进行。
61. 微信可以扫描我的产品信息吗?
可以扫描。系统成员通报产品信息后,开通“微信共享”,即可将产品信息同步至微信,实现商品的扫码展示。
62. 如何去掉微信扫描条码显示的京东或者其他渠道的商品信息?
微信扫码展示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图片、规格、品牌、建议零售价来自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其余内容来自由微信,建议通过扫一扫界面下方“意见反馈”提交意见。
63. 没有产品图片怎么办?
可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拍摄高质量产品图片。
64. 产品图片未上传,其他产品信息还会在微信进行展示吗?
会的。如果您已开通“微信共享”,产品基础信息可以自动同步到微信扫一扫。
65. 为什么用微信扫描产品条码后提示“未找到相关商品信息”?
如遇到产品信息未在微信扫一扫更新或同步的,可在“应用市场——>微信共享——>同步列表”中手工逐条发布,可实现立即查询。
66. 产品图片已经上传,为什么微信还是不展示有效图片信息?
“微信扫一扫”对产品图片进行了质量检查,需满足800×800 像素以上的图像分辨率、白色底图、正方形、主体清晰的条件,才能够在“微信扫一扫”中正常浏览,如产品图片不符合以上要求,则会出现不能展示的情况。如遇上述问题可委托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帮助企业拍摄产品标准照。
67. 产品信息可即时同步至微信吗?
如遇到产品信息未在“微信扫一扫”更新或同步的,可在“应用市场→微信共享→同步列表”中手动逐条发布,可实现即时发布即时查询。可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产品信息即时同步至微信的具体方法。
68. 哪些产品信息可以同步至微信?
同步至“微信”的信息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图片和建议零售价。
69. 微信为何扫描不到对应的产品信息?
系统成员应在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前,及时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产品信息,确保在产品添加页面中没有勾选“保密”选项,并且开通“微信共享”服务,产品信息才可同步至微信。如有疑问请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
70. 如何开通微信共享?
71. “微信共享”是什么?
微信共享”是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向系统成员提供的商品数据共享服务通道。企业成为系统成员后,开通该服务可将指定商品的信息向“微信扫一扫”发布,使社会大众通过微信扫描商品条码,查询详细的商品信息。
72. 修改产品信息有没有时间与次数限制?
修改产品信息无时间与次数限制。
73. 产品信息录入错误,可以更正吗?
已通报的产品信息,不能再做“删除”处理了,只能在“产品管理”–“产品列表”中修改。
74. 在添加商品条码编码信息时,“包装指示符”默认为“0”,有什么影响?
没有影响。目前平台中的“商品条码”属性支持两种代码结构,分别为 GTIN-14 和 GTIN-13。当用户填写的的商品条码为 GTIN-13 时,平台将在前面补“0”,对用户通报信息没有影响。
75. 填写“商品条码”时多次提示同一校验码,无法继续编码,怎样处理?
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及校验码三部分组成,校验码是根据前 12 位代码计算得出,如果多次输入的12 位代码相同,校验码则必然相同,应调整产品项目代码后再进行录入。
76. 自行注册的用户已与条码卡绑定,但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后没有“产品添加”菜单,为什么?
企业自行注册的用户与条码卡绑定后,应先以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为该用户分配“商品录入”权限,再以注册用户登录平台,便可使用“产品添加”菜单。条码卡作为企业管理员用户,拥有最完整的操作权限,可管理注册用户的绑定、权限配置与删除,也可添加编码信息。
77. 产品信息需在什么时间通报?
产品信息通报需要在确定产品编码后,并在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之前,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或通过中国编码APP通报产品信息。
78. 为什么要做产品信息通报?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企业在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并为商品编制商品条码后,应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或“中国编码APP”通报商品编码信息,进行线上时时管理与维护,即时满足通报要求,实现商品信息的官方平台查询、手机扫码展示、全球查询,并可应用商品二维码、UDI数据备案、产品追溯等服务,能够有效保障商品上市流通。
79. 通报商品信息时,平台中“是否公开”项如何选择?
您好,商品信息是否公开由企业自行决定。商品信息在公开的状态下可供查询,这样有助于企业产品的宣传推广和商品条码有效性验证。
80. 产品信息可以批量录入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上吗?
可以。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条码卡登录,依次点击“进入企业后台”→“产品管理”→“数据同步数据导入模版下载”,下载“EXCEL 上传插件工具”和“产品信息填报模板”,按照模板要求编辑产品内容后,进行上传。
81. 在通报产品编码信息时,“产品名称”一栏应如何填写?
我们建议 “产品名称”中包含产品的品牌、子品牌、产品基本名称、产品特征(如:产品口味)等内容。
82. 条码卡或密码遗失了能补办吗?
如遇条码卡遗失、条码卡密码错误、条码卡密码重置情况,可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右上角“登录”,在“条码卡登录”入口下,点击“忘记条码卡密码”,提交相关材料,或联系企业营业执照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获取相关信息。条码卡密码重置也可登录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在“用户设置”模块下的“修改条码卡密码”处也可重置密码操作。
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找回条码卡密码操作流程。
83. 条码卡有何作用?
条码卡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为系统成员分配的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登录帐号,用于进行产品信息通报、商品二维码应用、产品质量追溯、胶片制作、UDI 专区、在线咨询、视频课程与学习资料查看、参与测试、参与调研及活动报名等编码信息应用服务。
84. 产品信息添加后,多长时间可进行扫描查询?
通常情况下,未设置保密的编码信息,通报成功24小时后可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中国编码APP、条码追溯APP或微信小程序、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等官方渠道查询;通报成功48小时后可通过主流第三方扫码软件查询。
85. 产品信息添加时 ,平台提示“无权读取该数据”,怎样处理?
需要系统成员重新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为保护企业信息安全,如登录后长时间未进行任何操作则自动注销,重新登录即可操作。
86. 产品信息如何通报?
企业成功注册为系统成员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会向该系统成员发放“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条码卡登录,输入条码卡卡号密码等信息,依次点击“进入企业后台”→“产品管理”→“产品添加”,按照企业实际填写产品信息并提交。可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产品信息通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