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制零售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条码的组成
系统成员在已获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遵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零售商品条码,并须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 www.gds.org.cn 通报编码信息。以常见的 EAN-13 条码为例,它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位共同组成 13 位数字。
各部分来源
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自行分配,建议尽量按流水号顺序编制,避免跳号与重复;校验位用于检验整个编码的正误,由系统按规则自动生成,企业无需自行计算。
编制原则
同一商品的不同包装应编制不同代码,保证唯一性。编制后务必在平台通报,方能被查询与结算。
实务提示
编制前熟悉标准,避免与已有代码冲突。若对编制规则不确定,可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品条码工作机构,或向商品条码服务渠道咨询。
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建议按产品规格、包装层级有序分配,同一商品不同包装应编不同代码,保证唯一性与结算准确。编制后及时在平台通报,并定期核对在售商品代码与实际包装一致,避免条码冲突导致收银或追溯异常。
(如需进一步了解商品条码相关业务,可联系益会员条形码服务网:网址 chuangdaoren.com,服务电话 4008880951,微信 13141019831。该站提供条码申请、胶片制作、商品二维码及产品追溯等咨询与办理指引。)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流程及政策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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