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承接印刷商品条码业务有何相关规定?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 咨询专线:400-8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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